家长俱乐部导读: 汶川5.12地震夺去了不少孩子的双亲,这些失去亲人的孤儿牵挂着广大中国人民的心,许多爱心家庭纷纷表示要给这些孩子一个温暖的家,许多人都已经或者正在通过各种途径询问有关收养事宜。但是大部分人对领养孤儿的相关法律法规、领养程序等相关知识并不了解。究竟领养地震孤儿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怎样进行申请和领养?需要那些手续和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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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和领养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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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程序
目前,领养地震孤儿的申请程序有两种。
1 如果灾后这些孤儿确定父母双亡,而且近亲属放弃抚养权的话,可以进入收养程序。
2 可以由政府出钱,找寄养家庭代养。
按照现在的政策,孤儿都是按户口管理的,如果有人想要领养或者收养的话需要携带相关的证件到四川的民政部门办理,由当地民政部门审核。如果孤儿有直系亲属的话,还得争得直系亲属的同意才能同意。
按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中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由于领养地震孤儿目前尚未进入具体实施阶段,有意领养的市民在此阶段需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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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的材料:
该办法第五条列出了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按照这个规定,在领养四川地震孤儿的程序中,这些手续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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